|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申报2006年度“重庆市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畅销品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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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7 10:00 文章来源:市外经贸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区县(自治县、市)外经贸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出口畅销品牌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6]165号),加快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全面提高“重庆造”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做好2006年度“重庆市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畅销品牌”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外经贸委(局、办)可根据本地区品牌产品情况,按照《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印发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畅销品牌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外经贸发[2006]259号)文件精神,组织本辖区企业做好2006年度“重庆市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畅销品牌”的申报工作,并负责对企业申请表内容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核和推荐。
二、申报截止日期:企业按相关规定将相关材料及电子文档在2006年9月30日前(过期视为无效)上报重庆市外经贸委。
三、入选2005-2006年年度“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5家企业嘉陵、建设、力帆、隆鑫和宗申不再填报材料,自动列入重庆市出口畅销品牌行列并享受相关政策。
四、相关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团办公厅关于扶持出口畅销品牌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6]165号)、《重庆市外经贸委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出口品牌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外经贸发[2006]186号)和《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印发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畅销品牌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外经贸发[2006]259号)请查询重庆市外经贸委网站(http://www.ft.cq.cn/)对外贸易栏目品牌战略子栏目。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重庆市外经贸委外贸处 曹乃娣、裴煜宇
电 话:89018048 89019440。传真:89018357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外贸大厦23楼
特此通知
二○○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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